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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来源: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作者:未知 发布日期:2011-06-28 15:22 浏览: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至第二十二条;
    2、《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申报材料: 
    1、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相关材料,并对其材料进行核对;
    2、实地审查。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人员受理到单位实地考察,重点审查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缴费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劳动关系、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内容;
    3、办理参保。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形成完整地文字考察材料,并向申请单位出具正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批复。
办理时限:从单位提出申请10日内完成参保审查及批复。
收费标准:上年度陕西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8%。(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
办理地点: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0915—4429021

编辑:王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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