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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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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姓名: |
桐安村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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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3992525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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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紫阳县桐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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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
双安乡桐安村领导的行为是否不合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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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县长: 您好。 我是双安乡桐安村的老百姓,
一,2011年桐安村医疗保险需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村干部组织人员私自收取村民20元的照相费,在汉城一般的照相才10元。但是村上领导收取20元。村干部所得10元。试问下连这么小小的事情村上都要来点回扣,那再大点的事情有要村民怎么活,希望领导在百忙中抽点时间过问下。
二,在7.18救灾中,上级为了受灾的老百姓发放的物资中粮食以及饮料,粮食不知道有谁领到,但是我知道饮料是在村支书家喝了半年之久。总之老百姓了解很少。
三,在2011年桐安村的库区集体补偿资金,听说有十几万,可是支书曾加玉在村级公路修了300余方石坎竟谎报400余方,私自将国家的款项扣在自己的腰包,忘领导到实地查看。
四,桐安村的低保不知道怎么回事,多人共用一个折子,钱来了后通知谁谁几百,(他说过想给你几百就几百,不给你你连一分都没有)不知道是否合理。
五,曾加玉房子在2010年已经修好,但是在2011年年底国家有个政策好像叫移民搬迁工程听说他又把自己房子划分为几分(曾芳,曾田)套取国家的资金,使真正符合政策的没有。(具说曾芳还在7.18中享受到了国家的18000元补助)
六,桐安村的计划生育,首先是村支书带头违反。
以上事实只是列举一部分,上级领导也查过多次,但是都是不了了之。他说过想在那反应就在那反应,总之桐安村他说了算。望领导给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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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桐安村村民你好,你于2012年2月14日在县长信箱反映的《双安乡桐安村领导的行为是否不合情理》信件已收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纪委牵头,综治、民政等单位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专题调查你所反映的各项问题,由于信件中反映的情况涉及到各个层面,需要我们一项项去核实查证,待如实查证后,我们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如有什么疑问和有关线索提供,欢迎你随时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4780000 15991312266 双安镇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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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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