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中省驻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安监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生产安全事故快报程序内容通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范围 1 、事故快报的行业范围包括: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电力、水利、农用机械伤亡事故和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2 、事故快报的级别范围包括: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界定 1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一次死亡 1 人以上、 2 人以下、重伤 3 — 9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 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 9 人以下,重伤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 3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 29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 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4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次死亡 30 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 30 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市级部门和中省在安单位及市直企业向市安监局报告,其它单位向所在县区安监局报告。 2 、各县区安监局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市安监局,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3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报送的快:速、准确,各县区安监局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后,应尽快打印出规范文稿以传真方式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快速将事故报告省局。 4 、事故快报送出后,伤亡情况有变化的,必须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立即进行续报。 5 、事故受伤人员在受伤后 30 口内死亡的,应当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补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 5 、事故抢救的简要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事故报告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1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 18 小时; 2 、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 4 小时; 3 、特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 2 小时; 4 、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 1 小时。 六、几项要求 1 、各县区安监局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应建立自下而上伤亡事故快报信息网络。 2 、各县区安监局要建立值班制度,设立值班室, 实行 24 小时昼夜值班和事故快报专人报送责任制:各有关部门指定专人实行 24 小时事故信息报告责任制。 3 、各县区安监局不得违反规定迟报、瞒报事故。若发生迟报、瞒报事故问题: 第一次迟报、瞒报,县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到市局说明原因;第二次迟报、瞒报,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向市局拿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县区局当年评优资格。 市安监局事故快报联系电话: 3208693 3208663 传 真: 0915 — 3212029 |